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首 页 公司简介 公司荣誉 物业新闻 法律法规 楼盘管理 工程维修 专业管理 专业服务 管理论坛 服务热线 物业案例 企业文化 专题片 宏冶资讯
 
 
当前页面:>> 首页 >> 物业新闻 >> 正文

成都:小区物业秩序维护员将规范管理 投诉5次以上2年内不聘用

时间:2006/9/1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点击:2109

 

 

            成都:小区物业秩序维护员将规范管理 投诉5次以上2年内不聘用       
        
   
       今后,小区的门卫、清洁工、巡逻员将拥有自己的新名字:“物业秩序维护员”。昨日,记者从市物业管理协会获悉,为了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秩序维护行为,我市出台了《成都市物业秩序维护员行为规范》和《成都市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暂行规定》的通知,将对从事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人员进行统一称谓,并在市物业管理协会建立“花名册”,持证上岗。  

     统一建立花名册 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物业秩序维护员做啥事?据了解,物业秩序维护员主要负责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并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从9月1日起,市物业管理协会将开始建立全市统一的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员“花名册”,并予以公告,供社会监督、选择。按照《规定》内容,所有的物业秩序维护员必须持证上岗,要参加全市统一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由市物业管理协会纳入名册监督管理并出具名册证明。据了解,经物业秩序维护专业培训的成员,除了要掌握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应具备最基本的服务、保护和应急能力。  

     对员工职责进行划分 规范行为着装用语  

     根据《行为规范》要求,今后,所有的物业秩序维护员必须使用规范用语,与业主和人员沟通时,要使用“您好、请进、请登记、请您出示证件”等规范用语。与此同时,从门卫不能擅自脱岗到巡逻人员要定期检查,从监控人员要不间断注视监视屏到车管人员正确引导车辆停放,《行为规范》对物业秩序维护员工作职责进行了划分。此外,对有部分物业管理人员穿着仿警服执勤的现状,《规定》中还特别规定,物业秩序维护员的着装、标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不得着仿警服。  

     建立执业信用档案 注销资格者两年不聘  

     据了解,市物业管理协会将给物业秩序维护员建立执业信用档案,对其优良行为、不良行为报请市房产管理部门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规定》里明确规定,1年内,如物业秩序维护员经查属实被业主、使用人投诉在5次以上或对同一事项重复投诉3次以上,或对投诉置之不理的,市物业管理协会将注销其维护员资格,并在信用档案中记上一笔。此外,凡被注销其物业秩序维护员资格的,自注销之日起两年内,物业管理企业不得聘请其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录入:dggzg 

上一篇:物业管理企业亏损问题探讨  (15362006/9/16
下一篇: 成都市物价局正式发布暂行规定 10月起售房明码标价  (19202006/9/1
【字体: 】【打印文章】【关闭窗口
::相关内容::
暂无相关内容
网友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
表情发表人评论内容发表时间
该内容暂时没有评论!

版权所有 © 2003-2020 四川宏昌达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公司总部:成都市金牛区西安中路8号豪瑞新界A座1105号
联系电话:028-83555218 (声讯)16806680
成都博软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制作维护  蜀ICP备060063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