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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区域难界定 连体小区设业委会难产
时间:2006/9/1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点击:1693
物业管理区域难界定 连体小区设业委会难产
发布日期:2006-8-25 0:48:08 作者:单小亮 出处:南方都市报 浏览:23
海珠区滨江新城市花园和滨江花园两个小区十多年前被划在同一条规划红线内,如今,一新一老两小区均想独自成立业委会,但有关部门却称两小区需要“合并”在一起成立业委会,这让业主们很不解。
现状:两小区业主各走各门
滨江新城市花园(新小区,2003年建成)与滨江花园(老小区,1993年建成)现分别有住户600多家与300多家,两小区分别有自己的独立物业公司,且有自己的大门,小区之间隔着一道篱笆墙与绿化带。记者看到,两小区大门紧挨在一起,分别有各自保安把守,业主各走各门。
“我们小区想独自成立一个业委会,但不能如愿。”在滨江新城市花园业主代表樊先生向记者提供的一沓材料中,记者看到一份该小区业主联名写给海珠区房管局的申请,希望能成立独立业委会。
历史:一条红线捆住“两代人”
樊先生介绍,一个是13年前建成的小区,一个是3年前建成的小区,新小区业主自称是“新生代”,而称老小区为“老人家”。
2003年底,老小区申请成立业委会,但由于申请业主数未达到法定比例,老小区几名退休老业主只能成立一个临时业委会。新小区600多户业主要求成立业委会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但当其向街道提出申请时,被告知只能与老小区合起来成立一个业委会。去年7月,他们向区房管局申请,又被告知须获得2/3业主投票同意。
据悉,十多年前,两小区被规划部门划在同一规划红线内。滨江街街道办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求两小区合并成立一个业委会,就是按有关红线的规定来办的。
纠葛:两边业主均不愿“合伙”
“明明是两个小区,却非要强迫他们合并,谁干?”樊先生对合伙成立业委会的说法很不满。他分析,新小区各项设施均较新,配套设施齐全,而老小区已使用十多年,大修过几次,维修基金所剩不多,“谁想把自己花钱买的游泳池等设施,与其他人分享?”
对于“合伙”成立业委会,老小区业主同样不愿干。老小区业主骆先生对记者说,他们小区物业管理费相对低好多,最贵的不超过1.3元/平方米,而隔壁新小区却要2元/平方米以上。
专家:业委会不按红线划定
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姚李娟主任介绍,按目前广州市有关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只能成立一个业委会。
物业管理区域又该如何界定?姚李娟表示,通常情况下一条规划红线内就是一个物业区域,但这不是绝对的。广州已有文件明确指出,物业管理区域可按实际的物业管理范围确定,因此业委会也自然不能按红线划定,同一红线内可按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不同业委会。姚李娟认为,为了顾全业主利益,且考虑操作难易程度,该区域两小区最好分开成立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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