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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物业管理工作会议在深圳召开

时间:2006/5/23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点击:1379

 

 

全国物业管理工作会议在深圳召开

  全国物业管理工作会议在深圳召开 全国物业管理工作会议23日至24日在深圳召开。会议要求,各地要加快培育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尽快提高服务质量,推动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物业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1994年以来,全国投入使用的近5000个5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已普遍实行物业管理的新体制,改变了过去“重建设、轻管理”的状况,解决了小区面貌“一年新、二年旧、三年破”的问题。旧住宅区物业管理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据初步统计,截至去年底,我国物业管理企业已达12000家,从业人员超过150万。 建设部部长俞正声在讲话中强调,这次会议的主题是解决物业管理的市场问题,核心就是推动竞争,规范行为。他希望各地认真总结和交流近几年来全国物业管理工作的情况和经验,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增长的战略决策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精神,研究和部署新形势下的物业管理工作,着重研究培育物业管理市场,建立竞争机制问题。他说,我们要抓住机遇,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扎实工作,促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建设部副部长宋春华在讲话中指出,住房是新的经济增长点。随着住房制度改革逐步深化,住宅建设规模明显加大,个人住房消费不断增加。目前,我国实有住宅约40亿平方米,自有率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这一变化必然对我国物业管理市场带来深刻影响,形成了物业管理市场的巨大需求。 宋春华提出,近期各地要以建立业主自治与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相结合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体制为目标,培育、规范物业管理市场。他提出,今后凡新建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百分之五十、旧公房出售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及时协调、指导建立业主委员会。各地要尽快引入竞争机制,到2000年之前必须彻底改变谁开发、谁管理的垄断经营局面。凡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在商品房预售前,要面向社会招标,没有经过招投标确立物业管理企业的预售项目,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他要求,物业管理单位要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收费行为。物业管理企业要强化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的价格行为的约束机制,使收费与提供的服务基本相适应。要加快城市直管公房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实行国有资产经营权制度改革,以产权资产关系为纽带,及时加快立法步伐,逐步完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建设部、广东省建委、深圳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全国各地房管系统40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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