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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九部委新政 6城市拟开征物业税

时间:2006/7/10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点击:1393

 

 

关注九部委新政 6城市拟开征物业税

      “2007年,物业税可能会在一些小城市试点开征,通过让多占住房资源的人多付费,遏制炒房。”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桓在近日举办的“新时期纳税服务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上说。
  
     ◆试点成熟后向全国推广
      刘桓说,目前已有6城市模拟开征物业税,包括沿海发达地区、中部地区和相对欠发达的西部地区城市,主要为了摸索征管体制。调研和准备工作充分了,明年将在一两个城市进行试点。成熟后,向全国推广。
     ◆导致房价下降
      在目前房价构成中,税费及开发商利润占60%,建筑成本占40%。居民购房,有30%~40%的资金缴了各种税费。如改用逐年缴纳办法,以物业税形式分期支付,开发成本和房价均可大幅下降。
     ◆只针对新房
     征收物业税后,尽管会降低房价,但由于增加了房屋的使用成本,于是有人担心会“买得起住不起”。
     刘桓表示,物业税的征收有一定底线,主要针对投资、出租等行为,对自住房,则采取免征或少征的做法。因为住房是准公共产品,如果一个人拥有基本住房以外的房产,也就意味着他占用了别人的资源,他应该为此付费。
     刘桓说,物业税只针对新房而言,老房在交易时,已一次性缴纳了各种税费,将不再重复征税。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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